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个人信息保护

KOBELCO Group Privacy Policy

神钢集团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1.个人信息保护的态度

株式会社神户制钢所(下文简称“神户制钢”)及神钢集团各集团公司(下文统称“神钢集团”)充分认识到妥善保护向本公司提供个人信息的客户及合作伙伴等的个人信息需要承担重大的责任与义务,为履行该责任与义务,神钢集团将按如下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在您使用神钢集团的产品或服务时,请先确认本《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并理解其内容。若您选择向神钢集团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即表示您同意本方针的内容。

您同意本方针表示您知悉和同意在使用神钢集团的产品或服务时神钢集团可以收集、处理相关必要信息,不代表您同意其它附加功能收集、处理非必要个人信息,其它附加功能处理个人信息神钢集团将单独征求您的同意。

(1)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及范围

①目的及范围

神钢集团为向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有时需要向您收集相关信息。神钢集团在向您说明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及法定必要事项,并获得您的同意后,根据需要会收集以下个人信息,例如:

  • 姓名
  • 住址
  • 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和/或手机)
  • 个人电子邮箱以及根据需要获取传真号码或其他所必须的最低限度的信息

②例外情况

在没有得到您的同意前,神钢集团不会处理(包括收集、保存、加工、使用、向第三方共享、提供、公开披露及删除等)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1. 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2.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 依照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向第三方转移个人信息等

①委托处理

对于接受神钢集团的业务委托、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第三方,神钢集团将要求其承担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并按照本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及神钢集团所要求的保密措施和安全措施处理相关个人信息。

②共享

神钢集团可能会与以下接收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在神钢集团向以下接收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之前,神钢集团会依法另行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1. 神钢集团的其他母公司及关联公司:为开展业务运营、履行与业务伙伴及承包商之间的合同及业务关系,神钢集团可能会与其共享您的个人数据。
  2. 合作伙伴:为履行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及业务关系,神钢集团可能会与合作伙伴共享您的个人数据。
  3. 承包商:为支持业务运营中对您个人数据的存储与共享,神钢集团可能会与IT服务商(例如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供应商及云服务商,包括微软、Salesforce、Sansan等)及Kobelco Systems Corporation共享您的个人数据。

③向第三方提供

除下述情形外,神钢集团不会向第三方(例如,神钢集团内的其他公司及合作伙伴)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1. 获得您的单独同意时;
  2. 因合并、并购等业务重组、业务继承,或破产、清算发生个人信息转移时:此时,本公司将要求取得您的个人信息的新公司或组织遵守本个人信息保护方针,如果无法遵守本个人信息保护方针时,将要求其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3.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政府主管部门有强制要求时。

④公开披露

除下述情形外,神钢集团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 获得您的单独同意时;
  2.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政府主管部门有强制要求时。

2.关于个人信息保护

  1. 神钢集团仅在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对于特定信息保留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前述保存期限届满时,神钢集团将及时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者匿名化处理。
  2. 神钢集团通过采取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防止了非法访问以及因此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况的发生。神钢集团将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采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3. 神钢集团有注意避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神钢集团仅在为达成预定目的所必须的最短时间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但不包括需要延长保存期限或依法承担长期保存义务的情形)。
  4. 万一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时,神钢集团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向大家通报该等安全事件及其应对情况。如难以逐一通知时,神钢集团将通过在主页上刊登上述事项等方法进行公告。

3.您作为个人信息主体所享有的权利

(1)请求查询

您有权要求查询自己的个人信息(但不包括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例外情形)。如您希望查询神钢集团所保存的您自己的个人信息,神钢集团将在确认申请人为您本人后,在合理的期限及范围内进行回复。

(2)请求限制或拒绝对个人信息的处理

您有权要求对自己的个人信息的处理进行限制或拒绝(但不包括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例外情形)。如您希望对神钢集团所保存的您自己的个人信息的处理进行限制或拒绝,神钢集团将在确认申请人为您本人后,在合理的期限及范围内进行应对。

(3)请求更正或补充

如神钢集团所保存的您本人的个人信息有误或不完整时,您有权要求对其进行更正或补充。如您希望更正或补充神钢集团所保存的您自己的个人信息,神钢集团将在确认申请人为您本人后,如确实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在合理的期限及范围内更正相关信息。

(4)请求删除

如有以下情形,您有权要求删除相关个人信息:

  1. 神钢集团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法时;
  2. 神钢集团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但并未取得您的同意时;
  3. 神钢集团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与您的约定时;
  4. 在您停止使用神钢集团的产品或服务,或客户注销账号时;
  5. 神钢集团停止向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时。

如您希望删除神钢集团所保存的您自己的个人信息,神钢集团将在确认申请人为您本人后,在合理的期限及范围内删除相关信息。如该等信息的部分或全部被停止使用或被删除时,可能会发生无法按照您的要求提供服务的情况,敬请理解支持。(此外,对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保存的信息,可能无法受理停止使用或删除的申请。)

(5)撤回同意

您可以随时撤回已授予神钢集团的同意。撤回同意之后,基于同意的个人信息处理将不再继续,但不会影响撤回同意前已经基于该同意进行的处理,敬请知悉。

(6)请求解释或说明

您有权要求神钢集团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或说明。如您希望对神钢集团所保存的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或说明,神钢集团将在确认申请人为您本人后,在合理的期限及范围内进行回复。

4.个人信息的跨境转移

神钢集团面向全球开展业务活动,并在全世界范围内提供产品及服务。您的个人数据可能会被传输至中国大陆以外的第三方所在国家或地区(例如日本、中国、新加坡、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印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卡塔尔、美国)。因此,神钢集团可能在获得您的单独同意后,在提供产品或服务所必须的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将您的个人信息进行跨境转移。

如您需要了解个人数据在传输至中国大陆以外时所获保护的具体细节,可通过本方针第6条列明的联系方式与神钢集团取得联系。

神钢集团在进行该等跨境转移时,将充分注意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5.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的修订

神钢集团可能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针进行修订。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的修订将会在本页面内公告。

6.联系方式

与神钢集团所保存的个人信息相关的,关于权利行使的申请或其他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咨询,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神钢集团联系。神钢集团一般情况下,神钢集团将会在十五日内依法依规,审慎妥善地处理您的各项请求。

公司名称:神钢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686号腾飞元创大厦1206-1

联系电话:021 - 64154977

>关于神户制钢对个人信息的处理

 

2025年12月1日修订